《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》
(征求意见稿)
为落实克强总理“要把互联网+政务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的”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杨晶同志指示要求,根据领导同志批准的总体工作部署,国办电子政务办将重点围绕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,信息共享、互联互通等技术层面内容,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。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,制定以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2016年12月底前,在对各地区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开展情况调查摸底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,针对地方部门共性需求和普遍关切,组织具有普适性和推广性的地区和部门开展试点,为推进”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体系建设提供经验。以试点示范为突破口、以点带面,结合各地区现有建设成果和新技术发展特点,开展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核心技术支撑体系和重点保障措施研究,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技术体系。在深入研究、总结试点的基础上,编制《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指南》,指导和规范各地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,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整体水平。
二、重点任务及分工
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由国办牵头,具体工作由国办电子政务办负责,会同有关地区部门及国家行政学院、国家信息中心等研究机构,分工合作,头筹推进。根据工作任务,成立总体组和若干专题组。
(一)成立总体组,统筹推动相关工作
负责协调有关地方部门、相关依托机构和各专题工作组,研究工作思路、制定工作方案、提出实现路径,统筹推进”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工作。人员组成如下:
刘 军 国办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(总体组组长)
李静华 国办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
王益民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
周 民 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
陈广胜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
杨 平 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
罗建中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
翟发法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专家
(二)以试点示范为突破口,开展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支撑体系和重点保障措施研究(2016年8月底前完成)
针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和难点,选取江苏、浙江、贵州、甘肃、青岛等地,以及试点内容涉及的国务院部门,结合实际开展试点,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,为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经验。结合试点,围绕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业务支撑体系、平台建设、关键技术和评价考核等内容,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、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,为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支撑。
联络员:尹智刚
1.”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业务支撑体系建设
在江苏省投资项目多评合一、长三角协同监管机制等试点示范基础上,进一步梳理总结各地区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业务体系现状和应用成果,重点围绕服务事项发布与受理、服务事项办理、行政职权运行、服务产品交付、服务评价与考核等网上政务服务重点业务开展研究,结合试点成果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和管理办法。
牵头人:胥家鸣
2.一体化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
在贵州省全省统一审批平台、甘肃省统一数据交换共享平台、青岛市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办理等试点示范基础上,进一步梳理总结各地区一体化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建设模式和应用成果,研究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技术体系,围绕平台架构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等方面,重点解决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层级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。结合试点成果,制定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平台解决方案、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。
牵头人:李荣 沈渭智
3.”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关键保障技术
在浙江省用户体系和电子证照等试点示范基础上,进一步梳理总结各地区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关键技术应用现状和成果,重点围绕网上身份证、电子文件、电子印章、电子证照和网上支付等关键技术障碍,以及平台建设的安全保障、运维管理内容,结合试点成果制定相关解决方案、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。
牵头人:陈新忠
4.”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评价考核体系
在青岛市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评价考核等试点示范基础上,进一步梳理总结各地区”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评价考核开展现状和成果,重点围绕全流程网上政务服务,从社会和公众体验角度,研究评价指标、方法、模型,结合试点成果制定相关评价体系,指导开展网上政务服务评价工作。
牵头人:刘惠军 宋彭旭
(三)编制《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指南》(2016年12月底前完成)
在深入研究和总结试点的基础上,梳理、归纳和提炼网上政务服务的业务支撑、平台建设、关键技术和评价考核等方面成果,制定《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指南》。针对平台建设共性需求和关键环节,结合新技术发展特点,探索开发统一技术模型,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。适时开展国家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前期研究,形成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初步方案。
牵头人:李静华 王益民
(四)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(2016年12月底前完成)
国办牵头,针对试点过程中的关键难点问题,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,为试点开展和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体系建设提供保障。重点研究制定电子签名、电子印章、电子证照等在政务活动应用中的使用办法;建立健全政府数据共享利用办法,编制数据共享目录;协调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开放全国身份证实名认证接口;协调国土、文化、交通、食药、环保等部门,实现相关数据与省级平台对接和共享利用。
牵头人:刘军 翟发法
三、时间进度
根据上述任务分工,初步提出以下时间安排:
(一)2015年12月底前
1.召开工作启动会,研究确定总体工作方案,明确各专题组人员组成,细化任务分工。
2.研究确定各地区试点内容。各试点单位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,提出具体实施方案。
(二)2016年第一季度
1.各专题组结合试点任务,梳理总结存在问题、工作难点和实际需求,提出本专题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,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。
2.各专题组(试点单位)汇报工作进展,研究下一步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和解决方案。
3.《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指南》专题组结合各专题组工作安排,形成指南编制工作方案和总体框架。
(三)2016年第二季度
1.各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工作初步验收。
2.各专题组完成初步工作研究成果初稿。
(四)2016年第三季度
1.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果。
2.各专题组完成相关解决方案、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。
3.形成《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指南》初稿。
(五)2016年第四季度
1.修改完善并印发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。
2.修改完善并印发《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技术体系建设指南》。